第16章 同学局(第2/3 页)
想不到林有容的音乐口味,倒与他有些相似。
仿佛丝毫没有受到余欢把她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的影响。
当余欢顺着一个个棚子,找到他们的时候,掀开挡风的透明帘,唯见谢苟华正在吹瓶。
拧按钮开空调,而后播放出车载音乐。
一曲将尽,余欢忙不迭调成单曲循环。
“那好吧,我把电话还给谢苟华了。”
“行。”余欢颔首
余欢暗自叹了口气。
余欢行至电梯口,倏忽看到了张哥。
且以后上下班,并不准备开这辆车。
刚好现在饥火烧肠,也想吃点热的填一下肚子。
“不用,我自己过去。”
席间。
插上钥匙,发动汽车。
“同学圈里就这么些人留在了星城,是别人叫的,说都喊来聚一下。怎么,你还怕了方雨婷不成?”
中午饭之后,没正经吃过。
属于大功率中央空调。
“你所拥有的是你的身体,诱人的美丽,我所拥有的是我的记忆,美妙的感觉~Ma~”
谢苟华的声音传了起来:“还是要来?”
开着这台宝马三系,徐徐驶出停车位。
前奏一响,90年代的橘色朝阳就撒在了脸上。
“余欢,你过来了没有啊,听说你腿骨折了,要不要叫人去接你呀?”
一席七人,五男二女。
干得好!
余欢偷偷给谢苟华竖了一下大拇指。
“是的,当伴郎去了。”余欢颔首。
从未见过他这般正装笔挺的模样,使得谢苟华登时被酒液给呛到。
仰头吹瓶的谢苟华,倏忽便看到了余欢。
轻车熟路。
因为此处修了一个地铁口,再加上整改,不允许占道摆摊,影响市容市貌,便没了这烟火气。
在交通拥堵的城市里,又只有这么点距离,论通勤效率真不如小电驴。
余欢在循环播放的摇滚音乐中,很快,便抵达了目的地。
跟着窦仙儿的摇滚金属嗓,余欢摇头晃脑嚎着:
凌晨的寒风格外凛冽,余欢只能努力把脖子缩在围巾里寻求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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