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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火器(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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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院落,朱朗取过牛角袋,将黑色火药倒入枪管,而后手持一根长杆,将一颗拇指大的弹丸捅入枪管

朱朗放下长杆,手臂缠住一圈白色的火绳,将手中的火枪平举,手指扣住扳机火绳枪扳机呈S形,一端是扣动的扳机,另一端则是夹着白色的火绳

咔哒朱朗扣下扳机,扳机另一端铁夹夹着的火绳压下,落在枪身上的火药池里,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扳机扣下,但却没有任何异响,火枪依旧稳稳拿在朱朗手中当然不会有声响,此时朱朗正在王府院落之中,若是他真的点火放枪,恐怕整个王府都要大乱起来

“五十秒”

朱朗轻声自语一句,而后将平举火枪放下

朱朗拿着火绳枪,轻轻拍了拍黑色的铁质枪管,轻叹一声

“这火绳枪的射速也太慢了”

“已经很不错了,等王爷熟练以后,应该还能更快些”

一旁穿着王府护卫军服的李承志接过朱朗手中的火绳枪,恭敬道李明忠自从决定投降朱朗以后,第二日就选出了入府的护卫,直接送进了王府之中

李明忠也果然没有让朱朗失望,送来的这些人里,有八人是营中将领的家中子弟,剩下十二人也是一等一的精锐之士,比王府原来的护卫不知强到哪里去

这十二人各个膀大腰圆,平素只要一瞪眼,都能让人感觉脖子凉飕飕的,身上煞气惊人,一看就是经过厮杀的精锐士卒

李承志等人入府是瞒不了别人的,朱朗也不想去瞒,他就是要让前朝之人知道,他拉拢了李明忠只是有些奇怪的是,前朝对此似乎颇为平静,原本朱朗都已经准备好再次面对三人的联手质问了,但却没想到,前朝一片风平浪静,像是根本没有这件事一样

前朝不管,朱朗也乐得清静,也不去管前朝之人为何如此,这几日皆是拉着李承志等人日日锻炼,拉近与李承志等人的关系

李明忠送来的些人里,最值得注意的便是李明忠的侄子李承志,以及参将邓耀的族侄邓铭武李承志一直掌管着李明忠营中的大小后勤,能管住数千人的粮饷,能力自不必说

邓铭武则是一个有些沉默寡言的青年,性子沉稳虽然平日看似不言不语,但实则心思通透,也是一时之选

与这二人相比,朱朗手下那两个头号大将,简直是让人无法直视朱朗为了拉拢这两人,最近天天都将他们带在身侧,连身边的护卫也交给二人打理

二人骤然入府,就得如此信任,心中也是有些受宠若惊实际上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他们入府以前,朱朗身边根本就没有护卫一说

朱朗自从来到此世以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加上府中人手不足,朱朗身边实际上根本就没安排护卫的人手

平素晚上睡觉,李国用守在门边打瞌睡,这便算是护卫了

至于吴继嗣,他老吴一边要去城中喝花酒拉拢城中胥吏,一边又要去喝茶听曲与小姐姐谈……不对,是和那些三教九流之人尔虞我诈,打探消息,如果王爷还要他去守夜,这不是在为难他老吴吗

朱朗把自己的护卫事宜交给二人,一是为了拉拢两人,二则是实在想不出这两人会有什么动机,会对自己造成威胁今日朱朗也如往常一般,带着李承志邓铭武二人锻炼,锻炼之余,朱朗便让人取来火绳枪,想看看这个时代的火器到底如何

只是这一试却让他稍微有些失望,大明现在所有的火绳枪发射速度实在是有些慢,恐怕就是熟练的火枪手,一分钟最多也就能打个两三发

朱朗将火枪递给一旁的李承志,便坐到了一旁的石桌边,端起桌上茶水喝了一口,而李承志邓铭武二人则是守在身后

“一起坐,站着做什么”

朱朗对着两人招了招手“不敢,王爷且坐,我等站着就好”,李承志恭敬回应道“我连自家身家性命都敢交托给你二人,只是坐一坐,这又有什么不敢的”

“勿要多言,快点坐下,这天气也是,都十月了,怎还这般的热”,年轻藩王脸上故作不悦道

李承志邓铭武两人相视一眼,皆是苦笑一声,只得依令坐下实际上,他们这样的事情,这几天已经发生许多次,实在让他们感觉有些吃不消

朱朗无论现在处境如何,但怎么说,那也是大明的亲王宗室,而且再过不久还是大明未来的监国皇帝

无论从前还是现在,皆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之人

这样的人物天生富贵,颐指气使,定然是不好伺候的他们来之前本来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多听多看不说,等着这桂王即位,军中的长辈弟兄们拿了封赏,他们也直接告辞打道回府只是这进府以后,这桂王却和他们想象中的大不一样,没有丝毫架子不说,而且对他们还热情的吓人

是的,这桂王热情的已经吓到了他们,一来他就敢把自身的安全全数交给他们要知道他们之前可从没见过,这等身份的人物,竟敢直接把自身的安危直接交托给他们,实在是胆量过人不止如此,这桂王连吃饭都带着他们一起,最初来的那天他们还极力推辞,这几天他们却都已经渐渐有些习惯了

因为他们发现,不仅是他们,这桂王只要是身边的亲近之人,都是一同吃的饭不仅如此,平素王府有什么冷饮时蔬,桂王也从不会少了他们的一份

虽然知道这是桂王在拉拢人心,但是能做到这等程度,也实在是让他们心底有些佩服

李承志看着桌边用手扇着风的年轻藩王,也逐渐理解了自家叔叔,为何只是见了这桂王一面,便下定决心要投向桂王,这桂王当真不是寻常人物“承志,铭武就在军中,觉得这火器如何”,朱朗开口问道

“军中火器,最得用的还是火炮,临阵野战,若敌军无挨牌盾车,只需十数火炮,敌阵立时大溃”

“火炮之中又以红夷大炮为最,一炮下去,可打得二三里地,炮弹所过,尽皆糜烂,寻常之军遇之士气立溃,当真乃是军中神器”

“只是这红夷大炮太过沉重,动则数千斤,安于城头用于守城尚可,若是运输野战则极为不便,甚是可惜”,李承志略一思索,这才答道

朱朗听完李承志所言,心中也是暗暗点头,这李承志不愧是军中出身,对这时代的火炮认识也极深,并不是寻常勋戚那种承袭祖荫的纨绔子弟

他想了想,又是继续问道

“那这火枪又如何”

“火枪一物,实则有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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