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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都市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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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歉疚》第十六章(第三篇《是否“孽缘”》第一章)都市乐园

我与思嘉(倩倩)恋情的结局,也许从相识之初就已注定。

如果以“谁对谁错”来“追究责任”,那么也许谁都难以得到答案的。

如果说她有错,那么她错在她的初恋就是在错误的时间爱上了一个不知是会给她带来幸福还是会给她带来痛苦的男子。

如果说我有错,那么我错在不应该在2001年12月31日下午去到那个都市乐园——城市桃花源……那一天,我为什么就一定要去那个城市桃花源呢?

如果说余红有错,那么她当初把思嘉介绍给我在先,把我和思嘉“拆散”在后,这些,就应是余红的错——尽管这都是余红的无心之失,即使直到她临去前她也没完全认识到……我曾对余红有怨,但从没有恨,不仅仅是因为她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依偎在我怀的,也不仅仅是因为她在临去说出了那些“震撼”我心灵的话——“世一,我爱你!不必为我难过……我现在就走了,这一刻我的容颜将成为你心中的永恒,总比我成了老婆婆之后可能被你‘嫌弃’要好许多吧,虽然我的自信心挺强……世一,请原谅我的自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我也曾憧憬过,也有信心与你同行……可是……可是……命运已经不容许我这样了……”,而是因为她与我一样——自始至终都是用心爱护思嘉的……

如果说亚卢有错,确实,他心术不正、走火入魔、丧尽天良、伤天害理、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一个女人不爱之人,对她的伤害或许还不容易超出她的极限吧……无论如何,亚卢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告慰余红的在天之灵……然而,我和思嘉都不能自欺欺人——在法律处决亚卢之后,我和思嘉的情感危机并没有因此而消失。

如果说缘份有错,那么缘份错在不应该让我和思嘉(倩倩)有那第一次的见面——本来我和她完全可以不会有那第一次见面的。

如果说情有错,千古名句“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生死相许”尚不足以完全说清道明,我就一定有十足把握吗?余红为什么要爱我?余红难道不清楚她爱我会对思嘉造成怎样的心理压力吗?然而,近十年的自我“压抑”,是否能说明余红已经对得起思嘉了?更何况,思嘉是否知道,余红是我认识的第一位校花,虽然那时我我万万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也万万不敢奢望有朝一日能与余红成为知己,但我一直不曾忘记过这位美艳、温柔、端庄的大师姐……我敬慕我生命中的第一位校花师姐,我没有错,是情的错……余红爱我,她也没有错,那也是情的错。

如果说造化有错,那么造化错在不应让校花姐姐(梦霞)在2003年冬就去远行……校花姐姐(梦霞)是我的初恋,也是我深爱了十年的好女子……在那十年里,表面上,似乎我和校花姐姐分多聚少而且聚与分的比例严重不平衡,但实际上,校花姐姐未曾真正远离我——无论我身在何处,无论我到了何方,我都能感觉到她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看着我,关注着我,守护着我,她只要在她认为合适的时候就会出现在我面前、出现在我身边……这难道全都是偶然吗?即使我一生之中只有幸遇到如此一位与我不离不弃、为我无私付出的女子,我也不觉得是少了。因此,校花姐姐是没有任何错的。如果她一直在,我的命运很可能会改写——我会和她永远在一起,在她的温柔乡里,我会一直“懒”下去,如此任何其他女子恐怕都“闯”不进我的心里。可是,造化为什么要把她带走?为什么?为什么!

对于桃花源,也许,我们不必过于纠结表层字眼,也不宜侠义的去理解它,甚至不必将它当成一定是一个固定的地方或居住地,只要能在一定的时刻让我们觉得是一个好去处或是清静之地,我们都可以将其视为桃花源,没有人规定桃花源一定是唯一的或只能遇见一次的。同一个地方,在不同时候,对于不同的人(们)来说,其意义都是不一样的,也许,在合适的时候对于合适的人(们)来说,那一处、那一地才能称得上桃花源。

2001年冬,我上大四第一学期期末之时,当年(公历)的最后几天我都没有课,校花姐姐(梦霞)的单位也是周末与元旦连在一起放假的,她因见我在圣诞节之后心情就一直不太好,并且换了新的电子邮箱使用,她心中大概也有数,只是不点破而已。

她建议我们一起回中学母校去看看,看看每年都会在12月31日(公历)下午举行的迎新(年)艺汇演,借此散散心。我觉得这是个挺好的提议,于是答应了。

我们于12月31日(公历)1:00左右来到中学母校南一中附近,就遇到了第一个桃花源——那是一个每年春节前都会在市体育场附近开设的年货展销区,市体育场就在中学母校的附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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