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番外之三 从睡鞋和缠足陋习说开去(第2/2 页)
不过除了这香粉的方子,还有一点是我非常感兴趣的。
同样是在这一回当中,作者借彩云的嘴询问贾府当中专管制造睡鞋的周妈:“咱们府中一年要做多少双这样的鞋子。”
而周妈的回答则是:“一年当中有个二三十双的鞋子就足够用了!”
你吃惊吗?
就连贾家这样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豪富人家,一个住着有名有姓的女眷丫鬟足有上百人的大观园,竟然就只有不到二十个人缠足。
以至于周妈一年做个二三十双睡鞋来更换就很足够了,最起码上那个彩云她就不缠足。
所以才会一边呷嘴,一边夸周妈做的睡鞋说:“真正爱杀人”。
就连专门拨出来伺候未来贾府第一人贾宝玉贾二爷的几个丫鬟,也只有晴雯是裹小脚的,以至于被王夫人处处针对,暗地里直喝骂:“这狐媚子!”
不妨爆个猛料吧。
其实在清代,不光大户女眷不怎么裹脚,甚至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豪门贵妇都不裹小脚。
这一点是有考古证据佐证的,根据现有墓葬发掘记录,清代全部夫妻合葬墓中,这女性缠足比例不足10%!!
这是为啥呢?
答,为了能领受诰命!
当朝皇帝有时候可能会因为你家老公替皇家办差得力而一高兴赐你一个几品命妇的衔头。
按照清例,被赐命妇衔头的贵妇要着一身整齐的旗装进宫面圣谢恩(不进宫也得跪谢册封圣旨),而清代宫廷旗装中最特殊的,便是那一对犹如在踩高跷一般的旗盆高底。
这种旗盆高底连天足的女子踩上去都走不稳当,若是被小脚妇人穿了,那走不了两步就得摔一个嘴啃泥!
这君前失仪是什么罪过,不妨自家去想吧。
为了女儿将来的诰命,过去的大户人家一向不支持缠足,比如《聊斋志异》当中,就很有几个当家的男主人不舍自己姑娘因缠足受罪,要求她从此放脚不再缠足的故事。
其实啊,过去这种裹小脚的缠足行为是一种严重伤害妇女同胞身心健康的陋习,确实应当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但缠足实际上是过去人们一种畸形病态审美观的体现,不光古人这样,现代人踩进这个病态审美观坑的也不少,甚至数量有过之无不及!
试想一下,当一百年后人们再次审视今天那些往脸上打玻尿酸、向胸脯上注射硅胶、往鼻梁上填充塑性材料、冒着感染毁容的风险去割眼皮、削下巴、甚至还要切去部分颔骨之类的高风险整容手术,会不会由衷感叹一声,说一百年前人们的审美观真是畸形病态呢?
这和我们现在看一百年前那种用铁棍将稚嫩的脚骨敲折后再掰弯后用白布缠绕的缠足陋习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真的很好奇,这些对整容手术趋之若鹜的爱美女孩背后,真的有一个举着刀枪的男人逼迫她们去这样做么?
我只希望一百年后的人们再谈论起今天那多如牛毛一般的整容手术时,不要再动不动就往上扣什么男权压迫女权,女人在男人压迫下被逼用摧残自己身体的方式来取悦男人的大帽子,而是能以第三方的角度,真正开明公正得看待这件事情。
一言以弊之,人都是会变的,特别是审美观!
有可能两百年世俗公认的大美女会吓得现代人晚上做噩梦!这绝不是玩笑!
好想问大家一句,正捧着手机,读得津津有味的你,又是怎么看待缠足、整容这件事情的呢?
说到底,人不需要用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去谄媚别人,去迎合别人的审美观……自然的,就是美的,这点无论男女,全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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