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莲云至尊!(第1/2 页)
当年的事情已经只能通过道听途说知道,但可以肯定是,当年莲云社龙头还没上位的时候,和我爸年龄差不多,应该是兄弟关系,而且从苏月的老爸喊我爸五叔这一点来看,可能还要进一步,当年他们有可能是八拜之交。
这一层关系,如果能利用,我在莲云社的前途可想而知。
而且,苏铭志来老爸的酒楼指名道姓地要见我,足以见得他已经在关注我了。
苏月在应了苏铭志一声后,随即回头对我说:“裴华,咱们快进去吧。”
连刁蛮的谢家千金在这时也不敢再挑衅我了,只是冷哼一声,转过身生闷气。
她和苏铭志的关系也非同一般,是苏铭志的干女儿,因为苏铭志没有女儿,和亲闺女也没什么不同,所以她可以用天之骄女来形容,任何一个莲云社的人,只要娶了她,飞黄腾达基本没有任何悬念。
可就算这样,因为她的性格,好像没什么人敢打她的主意。
当然,当年的那个江湖传闻也有可能占了一部分原因。
因为之前和老爸闹矛盾,这事我也没来得及问老爸,到底他有没有帮我订了这门娃娃亲。
要是真有这门娃娃亲,那就好了,看我到时怎么虐待她,想想她这么看不起我,报复的欲望就愈加强烈。
我狠狠地用目光非礼了一下谢家千金的大长腿,方才跟着苏月走进酒楼。
酒楼里相对外面,反而比较没有那么隆重,偌大的一个大厅只有寥寥几个人,都在中间的一张桌子周围。
老爸和一个年龄和他差不多的男子坐在桌子上,飞龙和长毛等人恭敬地站在老爸身后,男子身后也站了几个随从,均是牛高马大,身形彪悍,应该都是打手中的打手,男子的贴身随从。
男子的长相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在我的印象中,莲云社的老大应该气场很强,充满霸气才对,可男子却斯无比,白色的西装,戴了一副金边眼镜,皮肤保养得很好,虽然年纪已经不小了,可依旧称得上美男子。
可以想象,当年他年轻的时候,一定迷倒不少女人,风靡一时。
老爸看到我进来,连忙冲我招手,笑着说:“裴华,你过来,见过你苏伯伯。”
我听到老爸的话,不敢丝毫怠慢,走到老爸旁边,恭恭敬敬地向苏铭志打招呼:“苏伯伯好。”
苏铭志笑道:“你就是裴华?”说完上下打量起了我。
面对苏铭志的目光,很奇怪,我并不是很紧张,反而有一种熟悉感,好像是当年他也这样看过我。
苏铭志看了我一会儿,笑道:“果然很不错,我听说你最近干了一些了不得的事情,跑去把四海盟雷火的得力干将的手砍了?”
其实晓伟这个级别,在他眼里只不过是小鱼小虾而已,可他却将晓伟的身份抬高,说是雷火的得力干将,让我觉得很有成就感。
心下不由暗暗佩服,当老大的人就是不一样,说话都这么艺术,至少我现在就有一种强烈的荣誉感,仿佛干了晓伟,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还想再去为社团冲锋陷阵。
我笑着说:“苏伯伯,那只不过是一个小角色,不值一提。”
苏铭志笑道:“我记得你以前没有混过吧,第一次就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
老爸在旁边说:“他这次差点惹了大麻烦,被雷火抓了过去,差点砍了一只手,所以啊,他这叫不知天高地厚。”
苏铭志听到老爸的话,笑着说:“我就是听说了这件事才过来看看。年轻人嘛,要没点冲劲也干不成事,不是还有老五你在后面,应该也出不了什么事情。”
老爸说:“现在的四海盟可不比以前了,一直在壮大,大有当年天王门的势头,二哥,你有什么安排没有?”
听到老爸叫“苏铭志”二哥,我之前的一个猜测,再被证实了,他们当年果然是拜把子兄弟。
苏铭志说:“我早就注意了,只不过四海盟已经成了气候,可能不是那么容易对付。老五,我今天来一是想来看看裴华,二也是想请你出来帮我,我怕我和老四应付不了现在的场面。”
作为一个社团的龙头,应该是社团的灵魂,一举一动成千上万人都在看着,可是苏铭志却当众说出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自认为能力不如我老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