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被人跟踪了都不知道(第1/2 页)
处理完“预购此次立功后即将被授予的官”这些肮脏事,第二天一早,李素和关羽,就带着二十骑护卫亲兵、几马车行李,找都尉毋丘毅报到一起启程。
毋丘毅是个年近0的武官,体格形貌并无出众之处,全靠一脸粗豪的络腮胡子,平添几分威仪。
从行为举止来看,这也是个严谨之人,还没出雒阳城,就顶盔掼甲地全身披挂得很整齐,也不嫌累得慌。
毋丘毅带了大约三百名亲兵,规模是李素和关羽护卫的十几倍。这些人应该是到时候要负责带领新兵、担任基层军官的吧。
新招的丹阳兵,最多只是个人搏战比较强,但不谙军纪,缺乏组织。至少需要几百名老兵担任队率、屯长,才能把部队组织起来。
不过,因为如今雒阳马价昂贵,毋丘毅带的人太多,朝廷也不可能拨给他三百匹战马。所以他们只有一些牛驴驮畜,用来拉车运输随军辎重、营帐衣被等物,只有高级武官有战马,基层军官最多只能骑那些上不了战场的驮马。
大部分步兵只能两条腿赶路,或者偶尔轮流蹭蹭牛车驴车。
摸清了队友的情况后,此行颇想有所作为的李素,就琢磨着给这位临时上官额外塞点好处,换取一些宽松的“自由活动权”。
毕竟李素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真的给刘虞打工、做那么没技术含量的事情。他还想沿途招揽人才呢,跟着大军行动迟缓,那就什么都做不了了。
一行人缓缓出城,走没多久,李素还没开口说事儿呢,毋丘毅就先把盔甲脱了,放在驴拉的大车上,还抡了几圈胳膊松泛一下筋骨。
李素看了不由好笑:还以为这厮多勤勉呢,原来是装给京城那些大领导看的,出了城就恢复原样了。
既然如此,应该是挺容易说话的。李素便以“临时参军”的身份商量道:“都尉,不如允许我与关司马先行探路,也好为大军开道。
若是一路上前途有什么异常,好以探马保持联络。关司马武艺娴熟,带二十骑开道足以扫荡路上的小股贼匪。”
毋丘毅摸着大胡子,上下打量了一下关羽那副比他高出两尺的身材,又看了看关羽沉重的大刀,觉得似乎可行。
而且毋丘毅也知道,李素如今虽然官位不高,但似乎是刘幽州面前的大红人,在帮助刘幽州摆平南匈奴的时候贡献颇大。等将来回到蓟县,说不定就能成为刘幽州的心腹,所以毋丘毅也不太敢使唤李素。
李素又恰到好处地稍微几块金饼塞过去,买个“一路上少管”的方便。
毋丘毅一攥入手,便如之前其他被金饼攻略的同僚一样,决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不要误了日期,今日是四月十二。使君许我们两到三个月期限,如果路上不遇贼,两个月就得赶回幽州。但我看多半要稍稍遇贼,最晚七月初十,一定要到幽州。
按往二十日,返一月算,其余时间募兵、沿路击贼耽搁。五月初五之前,必须到广陵郡取齐,若是失期,可要按军法责罚!”
“属下领命,一定在五月初五之前赶到广陵。”李素应诺,随后就带着关羽和亲兵,快马先走了。
这个时代的丹阳兵并不是到丹阳招募的,因为去丹阳还得渡过长江,非常麻烦。
丹阳兵的种族构成,其实主要是丹阳郡境内黄山、天目山山区的山越人,是典型的山地轻步兵,翻山越岭敏捷属性比较高,性情又悍勇果敢。
汉末丹阳兵作为天下优质兵源已经有些年头,声名在外,所以想让手下部民当兵的山越部族豪酋,都会主动渡江到北岸的徐州广陵郡找工作。
久而久之,在广陵就形成了一个雇佣兵集散地。
历史上,刘备在第一次当徐州牧讨袁术时,被吕布偷了家,无处可归,就是选择“收拾残部逃往广陵”。
刘备这么干的理由,正史上没写,但其实分析一下就知道了——被偷家后,糜竺给了绝境中的刘备“仆僮两千人、钱两千万”,让刘备“重整士马”。所以刘备选择了去“广陵雇佣兵劳动市场”,只有在那儿才能把糜竺给的钱最快兑换成战斗力。
……
跟关羽行了一程之后,与毋丘毅的大部队渐渐拉开距离。
李素也不免开始在心中盘算琢磨这一趟要结交的贤才名单。
大部分人不能强求,只能看缘分随遇而安,但设定几个主要目标还是很有必要的。
刘备和李素自己,如今薄有一点名声,但官位终究太低了。那些高的大贤,对于连郡守都不是的人,根本看都不会看一眼。
所以要招人,第一方便的就是毫无官场地位的豪商,或者是没有功名的大地主,其次就是寒门学子、江湖流亡的壮士豪侠。
至于名门之后,目前还不是刘备和李素能劝诱的。
刚才分手前,跟毋丘毅的闲聊中,让李素回想起了后世对刘备颇有帮助、也性情颇为投契的糜竺,所以这个选项,直接被李素列入了这次路上要笼络的头号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