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一次成功的演讲(第2/2 页)
“人们常将违法、犯罪两种行为视为一体,混为一谈,认为两者是一个意思。其实不然,二者有着较大的区别。”
“那么,什么叫违法行为呢?”
“简单地说,就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通常表现为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侵犯公私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等。”
“比如近期在各地频繁出现的,‘乘客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此时,频繁有人交头接耳。
……
“刚才说了违法行为,那什么叫犯罪行为呢?”
“就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不知各位同学注意到没有,犯罪行为与违法行为相比,不但多了“严重”二字,而且所承受的是刑法处置,而不是承担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对于我们青少年学生来说,还有‘中度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两种区分。”
体育场议论声渐起。
……
“先说说‘中度不良行为’,主要罗列九种。”
“一是旷课、夜不归宿。”
“二是携带管制刀具。”
“三是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是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是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六是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是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或读物等。”
“八是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允许涉足的场所。”
“九是吸烟、酗酒。”
“请各位同学对号入座,这九条中度不良行为,你有没有触犯?触犯了几条?如有触犯,立即纠改!”
嗡嗡的议论声,越来越大。
……
“再来说说‘严重不良行为’,主要罗列八种。”
“一是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是携带自制刀具,并屡教不改。”
“三是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多次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是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
“五是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是多次偷窃。”
“七是参与赌博,并屡教不改。”
“八是吸毒、注射毒品。”
“我相信在座的诸位同学,并无严重不良行为。也希望如此!否则,就太恐怖、太遗憾了!”
“因为,这意味着,你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离犯罪也仅有一步之遥。”
现场重归寂静。
……
“‘关爱青少年,构建和谐校园。’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通过法制宣讲宣传,增强学生分析判断、明辨是非的能力,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维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像任逍遥同学那样,从自身做起,带动一线,辐射一片,共创法治社会,同享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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