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刻在骨子里的下雨之夜
不久之后,有人介绍左庸到购物中心的中国餐馆做周末兼职。这家叫“华星”的中国餐馆每小时付给左庸四美元,并提供一顿免费的晚餐。左庸要做的事是接听电话,记录客户点的餐。
因为有前一份餐馆的工作经历,左庸打心眼里不愿意再去餐馆工作。然而,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学校里的兼职每个星期只能带给左庸二十多美元的收益,他需要更多的钱。
出于理性,左庸接受了这份餐馆的兼职。
通常,左庸在周末四点多骑着他心爱的自行车去餐馆上班,工作时间是下午五点半到晚上八点,下班之后老板开车送他回学校。
用工合同上明明写着左庸做到晚上八点,工资是按用工合同来付的,但左庸从来没有按时被送回过学校。老板总是推三拖四,手里忙不完的活,总是九点或九点半了才送左庸回学校。
这让左庸很恼火。
学校里有很多功课需要他花时间去看呢。一次,左庸实在等得火冒三丈,愤然跨上自行车骑进黑暗里。那个晚上,恰好在下雨。
在黑暗的中雨里,身上没有一点反光的左庸骑在有车飞过的202国道上,202很窄,过往的车很快,夜色里开车的人很难发现一辆几乎不反光的自行车,更不用说雨夜了。
左庸几次都觉得自己要死在202上。
脸上雨水不断,左庸一点不记得当时他有没有流眼泪。
这是一次不管什么时候,回忆一次心会痛一次的经历。
左庸经过这次死神数次擦身而过的经历后,疲惫中决定不再去那家中国餐馆。
只是每到周末,餐馆老板总是打来电话,好言相求,左庸复又去做兼职。不知道如何拒绝是一个原因,更大的原因是左庸觉得自己需要那几块钱。
自行车对于202国道实在不是个好选择。左庸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又无可奈何。
在一次校内新生讲座上,左庸认识一个叫费雷克斯的男生。费雷克斯同年六月举家搬来英国,跟左庸独自一个人来美国的时间大致相同;费雷克斯信教,很虔诚。
经过短暂的聊天,左庸随即发现费雷克斯有点与众不同,他反应很慢,表情比较少,跟左庸讲了很多教堂和宗教的事情,听得半懂不懂的左庸如坠五里雾里,只是多年的谦和友善仍促使他保持了起码的礼貌。
兴许能耐心听他讲宗教的人不多,费雷克斯看起来很高兴,当即邀请左庸去听巨人体育场比尔·戈兰姆的讲道。左庸抱着开放的心态,想了解见识美国,于是欣然同意。
傍晚时分,费雷克斯的妈妈和漂亮的妹妹开着黑色沃尔沃来学校接他们。
费雷克斯的妈妈买好了汉堡包给他们做晚餐,并直接接他们回了位于里奇伍德的家。吃完晚餐,费雷克斯的妈妈又开车把他们送到附近的教堂。
在教堂那,停着一辆大巴。到教堂集合的人纷纷上了那辆大巴,大巴统一把他们送到麦道兰,那儿是巨人体育场的所在地。
巨人体育场人山人海,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间再容纳别的人。很多后来的人们,被安排在体育场附近的街道里,通过事先准备的大屏幕观看牧师布道。左庸兴趣盎然地观看着周围的一切。
等牧师真的上场的时候,左庸已经觉得新鲜够了,想撤了,看看周遭密密匝匝的人,除了老实地听完,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了。事实上,这牧师讲得不错,善于从日常生活中的事生发开来,丝毫不招左庸这个外人讨厌。
费雷克斯一家对左庸很友善,照顾得也很周到。离感恩节还有半个月,就热情地邀请左庸到他们家过感恩节。
那是左庸在美国的第一个感恩节。
左庸随费雷克斯一家去了费雷克斯某个亲戚家,过了一个地道的美国感恩节,有火鸡。次日,费雷克斯带左庸去家附件的一家电影院,看了左庸到美国后的第一场电影:《阿达姆一家》。
不知道什么原因,费雷克斯不喜欢这部电影,中场离开了,左庸一直看到电影结束,画面美不胜收,对一直深陷在工作和挣钱中的左庸是一个很好的放松。
费雷克斯很珍惜与左庸之间的友谊,费雷克斯的家人也很高兴费雷克斯能交到一个有话说的朋友,感恩节刚过,又邀请左庸去过圣诞节。
圣诞节前,费雷克斯妈妈开车到学校接两个男孩子,左庸还收到了一份来自费雷克斯家里的圣诞礼物:一个做工精致的闪光的钥匙环。自此以后,左庸每年都被邀到费雷克斯家过圣诞,直到五年之后,费雷克斯家离奇般突然消失。
第一学期的后半部分,左庸的境况得到了一些改善,办公室兼职已经可以每周做15小时了,意味着仅办公室兼职一项收入,比过去增加三倍。办公室里的同事也都很喜欢这个工作努力的中国小伙子。
临近学期结束,皮特对左庸说,如果左庸愿意,寒假期间他可以过来做兼职,每周工作20小时。左庸除了高兴,还生出感激来。
左庸曾经最头疼的经济问题貌似将不再是问题,期末考试成了新的担心。
考不好无脸面对奖学金。左庸于是用心地投入生活,计划工作和学习,想尽办法挤压时间。别的同学经常看到他连午餐都不坐下吃,只买一个汉堡,边走边吃。不是看他在工作,就是在温习功课。
消遣于那是的左庸,是一件陌生的事情。
一个韩国女孩,惊讶到钦慕,学期中间回家探亲时还特意从韩国买了一件l的羊毛衫,借着左庸生日的名义送给了左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