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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拔出圣剑的人,会是你(8K,求追读)(第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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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只围攻起来,能把玩家操纵的新手不死人咬得找不到妈、满地打滚,属于是前期纯纯的野爹。

所以也被玩家们称之为逼三狼。

只是逼三狼其实都算好的了,毕竟这里特么的有一群。

苏树目光慢慢扫过囚笼。

一二三四五六七七只,算上自己都够开一局狼人杀了。

除了自己以外全是狼的那种。

作为亡灵种,骸骨之狼虽被圣光、火焰、净化等相关属性给显著克制。

然而苏树这次开局,他妈的可是魔龙伏提庚之子,浑身上下幽暗的影属性魔力满得溢出,只能说是笑嘻了。

用来斩杀亡灵,事倍功半。

缺乏了属性上的特攻,那就只有以暴制暴进行物理摧毁——然而骸骨之狼的浑身根本没有什么要害,断根骨头对它们来说相当于削掉了指甲片儿。

唯一的关键是眼眶中的晶核。

阴暗潮湿的地窟之内,感受不到任何一丝风的吹拂。

苏树长吁出了一口气,捏了捏空荡荡的掌心,抬起目光,对视向了那些觊觎自己的、狼群眼眶中飘荡的幽绿鬼火。

摧毁晶核,它们就会死。

但,手上没有好用的家伙什啊。

用指甲去剜?用牙齿去咬?

虽然问题也不大,但是不是有点太不雅观了,有损美少年的气质。

没有防具也就算了,身为究极生物不需要任何防御,那么

“我有武器么,父亲。”

少年的话音堪堪落尽。

嗤——!

一柄剑继而被高高抛来,贯入了地窟那泥泞的土地里。

苏树笑了一下,缓缓抬手,将粗糙的剑柄紧紧握于掌中。

正是他被伏提庚教导剑术,时常会使用的那一柄训练级木剑。

虽说以魔力灌注其中,哪怕脆弱的木剑也将削铁如泥,然而武器本身的质量太脆弱的话,耐久也会招架不住。

新手木剑是吧,至少发把村好剑呗。

妈的,该说不愧是究极ss么?

伏提庚老逼登,你的心是真狠啊。

阿尔才两岁,就被父亲推进地窟,什么魂系地狱开局。

没错。

距离苏树加载进《黑暗之环》,迄今已经过去了足足两年。

大型游戏和小品级果然没法一概而论,苏树此时非常庆幸,当初第一次选择了十几分钟就能通关的《怪谈都市》。

自婴儿出生起开始载入,这直接就相当于重开一轮人生了。

得亏着苏树拥有成年人的思绪,并且并非魂穿而是建新号,这才不至于被搞得分不清自己是谁。

在这作《黑暗之环》里,他接受了阿尔·德斯雷斯之名。

但苏树当然明白——无论自己是谁,自己的本质还是「苏树」。

并且,他再三向小门问询确认过,无论在一款游戏里渡过多长时间,现实都只会经过六个小时。

就好似做了一场久远的梦。

我超!那这种牛逼功能,用来画漫画赶稿岂不是无敌了?!

可惜,苏树可不是那种会在游戏里赶稿的勤奋份子,那是芥姑娘的领域。

小门的贴心,让他终于放下了心来,选择经历起了名为阿尔的少年人生。

甚至在两年之前,他还只是个只会咿咿呀呀的婴儿来着。

究极生物的体格确窜得比韭菜还快,仅仅几百天,他就出落成了这么一位长得很帅、很有代入感的红颜美少年。

八岁窜成两米八,想必不在话下。

倒时候拿出身份证,人们都得惊呼这他妈八岁。

但,苏树能够隐约感受到,这是自己能够引导的生长。

换言之——只要他想,一直这样停留在少年形态开大车,那也是可以的。

他的身中,汇聚了历代先王的血脉,以及阿瓦隆诸般幻想种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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