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有点意思(第1/3 页)
等简时序推门进来,沈渺上前一步,“你那天晚上去京大就是因为怀疑杜小月的姐姐?”
“刚刚看出了什么?”简时序直接忽略了沈渺了问题。
“你不是说,会问问秦桐梓为什么要攻击我吗?”
沈渺也跳过了简时序的问题
简时序接过李洵递过来的件,边看边回答沈渺,“你不是知道吗?”
“你怎么知道我知道?”
简时序拉开椅子在她对面坐下,“你看到是她得时候就已经知道她为什么攻击你了。”
“那你叫我来干什么?”
“你怎么看,秦桐梓说杜小月的姐姐杜小兰是凶手。”
沈渺在脑子里又想了想刚刚秦桐梓在审讯室里的样子。
“她是真看到了杜小月的姐姐,她说这话的时候明显不是撒谎。但我觉得杜小兰不是凶手,那天我在京大门口看见她,她没杀人,她没有杀人后的解脱、悔恨或者害怕,而且,她对洪明洲没有恨到要杀了他的程度,她更多的是对杜小月的心疼和失望。”
简时序挑了挑眉,“又是你的直觉?”
沈渺也学着他的样挑了挑眉,“不信你别问啊。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简时序双手环抱胸前,脸上不自觉地带着笑,“嗯?你觉得哪里不对?”
“说不上来,总觉得有什么地方说不通。”
李洵:“简队,我觉得杜小兰就是凶手。动机:洪明州对她妹妹做的那些畜生事儿,她恨不得把洪明州千刀万剐吧,辛苦带大又如此优秀的妹妹就这么被毁了,一辈子都毁了,还不恨吗?证据:凶器尼龙绳上有她的皮肤组织,是她常用的。她还被目睹跟被害人同时出现在同一地方。”
易泽:“我也觉得秦桐梓没说谎,人八成是杜小兰杀的。”
简时序转头看着沈渺,“那她杀了就杀了,为什么还要开胸割心?她一个做保姆工作的农民,怎么做到杀人开胸后,还继续摆摊卖炸串的?距离杜小月流产休学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她在最愤怒的时候没有去杀人,反而在继续正常生活后,丢下妹妹去杀人?”
“还有,沈小姐刚刚提到的事情说不通,我很赞同,秦桐梓有隐瞒。”
“你们已经知道洪明州对这些女孩儿做了些什么了?”
刚刚李洵的话沈渺没注意听,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李洵和易泽都看着简时序,没敢开口。
“调查杜小兰的同时,我们跟杜小月谈了话,然后也找其他几个在京市的女孩子聊了。基本清楚了洪明州是怎么欺骗伤害这些女孩子的。”
沈渺没有着急接话,安静地等着简时序说下去。
“洪明州会诱骗这些女孩拍视频,而且是带有X虐的视频。这些女孩都是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大学生,而且成长环境很单纯,都不太明白拍了这些意味着什么,她们最后都被洪明州说服,同意了拍视频。”
“洪明州并不是拍了保存下来自己看吧,他没有良心的,所以,他拍这些视频干什么了?”
简时序眼底闪过一丝诧异,“你觉得他会用这些视频干什么?”
李洵和易泽也用期望的目光看着沈渺,他们也好奇沈渺能不能猜到洪明州用这些视频干什么了。
反正序哥问他们的时候他们没猜出来。
“洪明州自大、虚荣、爱炫耀,喜欢操控别人的快感,更享受被人恭维这个过程。在现实中他越是压抑真实的自己,那在另一个世界,他会越放纵自己。所以……”
沈渺越说眉头皱得越紧。
“所以,他会跟‘同道中人’一起欣赏这些片子,甚至……他会跟那些人分享这些女孩!所以,简时序,凶手也可能是跟他有同样身份,又做了同样事情的人!”
李洵“唰”的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
真踏马神了!这沈经理跟序哥推测的一模一样。
简时序嘴角微微上扬,笑意在脸上荡开。
“有点道理,你回忆回忆洪明州身边的人,或者洪明州跟你提过的人,你觉得有没有可疑的。”
“啧,他的圈子我又没接触过,不清楚。”
“你也说了,洪明州必须在他们的生活圈子维持正面向上的形象,所以他的圈子你不需要知道。你想想他有没有提到过什么特别的人或者事。”
沈渺闭上眼睛,开始回忆跟洪明州认识以来的所有事。
洪明州状态最好、最兴奋、最得意的那段时间一定是他在这些女孩儿身上找到满足的时候。
那是多久……
想到了!
“洪明州第三次退车,去年下半年,那个时间开始,他整个人的状态完全不一样了。简时序,你查查那个时间段,他的交往圈。”
简时序脸上的笑意继续加深,“我正在查。”
“还有,曾庆福,这个人你们也一起查一查。他是我们中心的总经理,他身上的气场跟洪明州太契合了。他们是同类人,以前我不太注意他,但现在想想,他和洪明州有私教,两人每次见面过于刻意疏远,洪明州的勾当,说不定他参与了。”
“你怀疑他?”这下易泽也坐不住了,他序哥昨天才说让查查曾庆福,神了。
“嗯,洪明州出事后我每次碰到他,他脸上都有一种疲惫慌张的状态。没跟这件事关联上时,倒没什么,但现在看来,他值得一查。”
简时序站起来伸出手,“沈小姐,谢谢你提供的信息。”
没想到沈渺单凭对洪明洲及身边人的了解和分析就能想到这一步。
他怀疑曾庆福,一是白岚曾说看洪家面子让洪明洲退过一次车,没有什么10%的费用,但洪明洲退了1次,次次都给了10%的手续费;二是洪明洲的通话记录中,曾庆福跟他的联系过于频繁了;最后一点,宋景的小弟回国,说曾给洪明洲送过女孩,那次女孩回来抱怨,说洪明洲还叫来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就是曾庆福。